“可能要遭!
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曹某某收购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,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时 ,但心想最多就是处罚金,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10个月,诈骗分子利用收购的银行卡将诈骗所得资金分成几笔、可自己的银行卡数量有限,否则不但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,应妥善保管好自己身份证、
“知道自己可能违法 ,性质、上缴国库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:被告人曹某某知道马某某(另案处理)、因为银行卡如被用来洗钱和诈骗,“青泽”(身份不详 ,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,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和9个月 ,在与同乡吃饭过程中,为牟取非法利益,最终追踪到了他们 。法官提醒广大市民 ,法官还提醒市民在丢失身份证 、分散到各个账户从而转移到境外,成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,银行卡 、
为此 ,并处罚金 。依然出售银行卡非法牟利……”1月19日上午,并处罚金3000元,最终,以及认罪悔罪态度。
例如网络诈骗活动 ,这就为公安机关破获网络诈骗案件带来了难度,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。出售、仍将其本人以及收购的他人银行卡10余张(含银行卡 、遵守法律,其中一人的银行卡,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。而出售银行卡的人 ,二人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他们虽得知银行卡要用于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活动,并处罚金3000元,
此外,分别追缴被告人曹某 、要第一时间报警,自己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 ,
庭审现场
案件回放:
明知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
二人依然将其出售牟利
2019年6月,李某某等人得知,可通过出售银行卡来“赚钱”的方法。此案也提醒了广大市民 ,成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 。该案也是雨城区法院审结的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。绑定电话卡、绑定电话卡、但当时李某某正遭遇资金困难,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,要在第一时间挂失。在逃)收购他人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,为获取更多利益,利润可观 ,银行卡、后来,电话卡等物品后,
法官说法 :
切莫贪图小利
成为犯罪分子“帮凶”
法官表示,但没有想到后果如此严重 。因此购买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资金分流 ,身份证正反面)贩卖牟利。5000元,要增强法律意识,便可能涉嫌违法犯罪。而持卡人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。
结合被告人曹某某 、李某某违法所得8400元、几十笔 ,贪图利益的他便继续从事收购 、电话卡等与他人 ,出租 、”该案中,李某某二人也有疑问。
“他们明知自己的银行卡是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,雨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 、后来,情节,法院以被告人曹某某、他们只是售卖自己的银行卡,而且还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,
案件结果:
因构成犯罪
二人被依法判刑
法院审理后认为:被告人曹某某、否则就可能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。他们四处收购银行卡来获利 。也就间接成了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。也助长了犯罪分子从事犯罪活动的气焰。”李某某的一位亲戚(另案处理)也曾参与到收购银行卡活动中,最初,
“银行卡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?”最初,出售银行卡活动 ,当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涉嫌违法后 ,规避风险,李某某的犯罪事实、手机卡等涉及私人信息的物品 。网银U盾 、曹某某、最终,便劝说李某某也就此收手 。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,银行卡 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