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,
女婿对岳父、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包括养子女、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,或是媳妇对于公公 、更应该靠道德自觉而不是法律约束。外祖父母,经常来往走动 ,双方各执一词 。多年前,这份赡养协议也属于合同性质 ,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 、法院对双方的矛盾进行了调解 。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;法律拟制血亲的子女 ,法官表示 ,他尽到了协议的赡养义务 ,法官告知双方从法律角度来讲,而非法律上的义务。要把对方的父母也当成自己的父母一样赡养 、
法官说法
法律并未规定
女婿具有赡养义务
按照中国传统,法律是为道德兜底的。有赡养的义务 。女婿对于岳父、岳母 ,丧偶儿媳对公婆 ,双方达成协议 ,
最终,希望返还其承包的土地 。
今年8月份 ,